Reflections on the Sinophone Trans Oral History Project

Originally posted on Twitter on 10/08/2024.

口述史项目从一开始,就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上。它自诩学术,但不获得来自学术界的任何支持,也不一定服务于学术体系中的知识生产;它自诩来自社群,但不承担任何社群服务的义务,也不一定能直接使其受访者受益——它处在学术和社群的夹缝里。因此,批评者可以从这两方的任何一方出发进行责难,因为我们的确既没按照学术伦理行事,也没有能帮到社群。

我个人的理解是,我们可能不能用传统的学术伦理(即进行研究之前就预设自己的方法论和假设)或社群伦理(即它必须发挥某种社群服务的作用)规范口述史项目。其中,前者强调方法论的奠基性,后者强调结果的可预知性。前者很难接受研究者根据学术界外的社群反馈更改自己的研究目标,后者很难接受项目不承诺带来任何物质利益或回报。

我不认为我们可以承诺受访者这一项目能给 ta 们带来任何实际的好处,也不认为这一项目只是全权服务于某个既定的学术理想。就其本身而言,口述史项目的全部意义和责任,只在于记录和存档。作为记录者,我们的义务则是不要使这些材料被以对社群有害的方式使用。口述史要做的,只是留下我们现在能接触到的这些社群的一些切片(raw data)。从什么地方如何切这些片,在很大程度上和每名采访者、叙述者、及两者之间构建的记录关系相关。如何使用这些数据,则是一个应由未来的社群成员和研究者回答的开放问题。拒绝回答这些问题且保持这种开放性,可能才是我们作为记录者的义务所在。

这也就是为什么,口述史项目从来没有过对叙述者的审查机制;绝大多数叙述者都是由采访者自行选择的。尽管我们有一个包含部分叙述者的推荐采访列表,但它在实践上并没有强制性,且往往只是对项目全部叙述者的一个记录。在何时采访什么样的人、在什么契机下与对方进行沟通,从来都是由每名采访者自行决定的。

此外,凡是参加采访的人应该都能意识到,在很多情况下,叙述者需要和采访者拥有直接或间接的人际关系,才能信任后者为自己进行采访。这并不是什么亟待解决的方法论问题,而是口述史作为社群项目的关键所在。口述史项目并不决定自己应当收录哪些叙述者,也没有资格做出这样的判断;反而,采访者和叙述者之间的人际关系和社群网络,构成了这个项目的全部。

很多批评者认为,口述史项目是什么、想追求什么,从一开始就没有被明确说明过。我的回答是,这个项目并无资格为这些问题设定答案。我们所有参与者能够提供且必然会提供的,只有我们每个人对它的解答。每名采访者和叙述者都对项目有着不同的期待,也都会将这种欲望凝结在自己参与创作的口述史采访中。与其竭尽全力消解这种多义性,不如意识到,这种开放性和不确定性,正是整个口述史项目的可能性条件。

在这个意义上,我并不希望口述史项目成为一个有着明确假设和目标的学术研究项目;它也永远无法真正成为这样的项目。我希望的,是让它成为国内跨儿社群们记录自身记忆的、无数可能媒介之一。

我非常恐惧口述史项目垄断社群对自身的记忆;因此,我在很早的时候就提出过,我们应将问题列表和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开源,让大家自行使用我们的材料进行口述史采访,并提供上传渠道;我们只需要按大家的需求提供采访培训、录音存档、采访整理、和公开展示等服务。如果要说口述史项目应当服务社群,那「记录」本身,就是这一服务的名字。这就是为什么从一开始,项目的几十名采访者们就有着对自己采访对象近乎不受干预的自由选择权:因为口述史项目从一开始,就是依赖这些参与者和社群才得以存在的。

遗憾的是,这一计划并未得到推行。比如,最终的「公开」环节究竟该如何进行,在很长时间都没有定论。大家共同多次商讨时反复提及的伦理考虑之一,就是「公开」可能为当事人和社群造成的风险。采访里经常夹杂着无法被直接公开的部分,且往往涉及社群中许多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这些资料在许多情况下都十分敏感,并且一旦落入反跨人和国家暴力机器的手中,便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这些伦理考虑,便是项目看似迟迟没有「产出」的原因。

但也正是在这些讨论中,我意识到,一部分人相比于关心这些具体的伦理细节,相比于避免「做大事」的冲动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似乎更愿意焦虑于自己给项目施加的某种想象的权威性,并且不情愿地享受着自己作为社群领袖树碑立传、撰写正史的隐秘欲望。在我看来,围绕着关于项目在何时选择了哪些采访者或没有选择哪些采访者的批评,不仅错误理解了口述史项目的性质,更是在要求项目做出一个自我毁灭的决定,即,将项目设定为这些记忆的源泉,而非它们的容器。有些人可能享受这种掌握生杀大权的使命感和自我罪恶感,并希望让所有人都臣服于这种欲望之下;我不希望成为这样的人。

熟悉我的人可能知道,我曾经参与过许多组织的运营,也多次处在过项目或社团总负责人的位置;TiA! 当然也是其中之一。在我数次因自己的欲望和冲动将自己的社群和朋友置于非议之后,我终于学会了一个道理:任何一个项目,无论你对其有着怎样的寄托,最终也只会是它所有贡献者智慧的结晶。我对我负责甚至创始的项目的欲望和期待,并不比项目任何一个普通参与者更有资格决定项目的走向,也永远无法真正决定项目的走向。尽管偏差发生时的愤懑和不满不可避免,我仍然没有带着所有人一起跳火坑的权利。我应做的,反而是后撤一步,拆分自己和项目中所有其他人的欲望,在诚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的前提下,接受大家对项目的共同决策。对我而言,这既是拒绝基于克里斯玛的「无架构暴政」的必要条件,也是一切希望参与创造一个「让所有人幸福的世界」的组织,共同的伦理责任。